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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益中新材料公司的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2020-10-14 09:23
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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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中此次上市发行股票不超过5616.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2亿元,将全部用于投资:年产406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项目(二期)、防弹无纬布及制品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先进复合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实控人涉及的一起上亿诉讼:

2003年7月,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就与同益中实际控制人合作建设国投大厦合同纠纷事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目前处于二审(重审)阶段。2008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重审)判决,判令同益中实际控制人向新中实公司支付合作建房款4.17亿元,并判令新中实公司在判决生效后90日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办理有关权属证明,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同益中实际控制人于2008年10月10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本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此次同益中拟科创板IPO表示还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一、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9.43%、71.21%、68.85%和71.75%,占比较高。境外市场是公司销售的重点,未来如果境外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发生国际关系紧张等无法预知因素,将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正常出口销售,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的风险

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将导致终端市场对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需求减少,叠加疫情导致的安全防护产品、缆绳等生产企业大面积停工,必然导致公司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无纬布需求的短期下降。现阶段中国疫情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内生产、销售和物流运输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正在消除,但公司产品主要出口海外,目前海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世界主要国家均已对人员进出过境以及境内活动作出一定限制,导致全球范围内对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链及终端市场需求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若未来全球新冠疫情的发展失控或难以在短时间内有效抑制,将对全球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链造成进一步冲击,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出现因需求萎缩而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存货周转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867.49万元、9580.58万元、9296.60万元和9031.71万元。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与“合理库存”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期末存货主要系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的库存商品,以及为保证及时交付而提前进行的主要产品和主要原辅料的备货。2020年若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导致客户取消订单或采购意向,或者备货的产品市场预计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存货可能会出现积压、滞销的风险。

四、租赁厂房未取得产权证的风险

公司在新泰市租赁的位于泰丰研发基地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车间,尚未取得房产证。该厂房面积为25,000平方米,占公司使用的租赁房屋及自用房屋总面积的比例约为21.34%。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确认该厂房短期内没有拆迁或拆除计划,但未来一旦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公司仍然面临该厂房因产权手续不完善带来的拆除、停产等风险。

五、材料供应商集中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超高粉,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公司通过测试精选出性能稳定,货源充足的三家供应商进行合作。报告期内,公司的超高粉主要向TTC公司(日本)采购。未来,如果因某些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及时向公司供应原材料,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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